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1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
自贡市推荐项目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270号)和《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成立“2021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自贡市推荐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资料审查、专家初评、专家复评、市推荐委员会审核的推荐程序,现已确定推荐40项成果(基础教育类33项,职业教育类7项)参加2021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评审(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基础教育类公示5个工作日,职业教育类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一、公示时间
1.基础教育类: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3日。
2.职业教育类: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10日。
二、公示媒体
1.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2.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
三、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对拟推荐成果的真实性及权属问题有异议的,可向市评审办举报,由市评委会裁定;单位或个人对拟推荐成果的名称、完成人及完成单位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市评审办提出,市评审办核实并报市评委会认定。
凡提出权属异议及举报弄虚作假情况的单位或者个人,须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或举报内容函致市评审办。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通信地址并加盖公章。个人应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本人亲笔签名。市评审办对提出异议或举报的单位及个人给予保密。
对拟推荐成果有关信息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由区县教育体育局或市属有关单位核实并盖章。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或举报,市评审办不予受理。
市评审办通信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号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编:643000。
联系人:蒋先梅(0813-8125761)
杨吉敏(0813-8125788)
附件:2021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自贡市推荐项目名单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30日
附件:
四川省教学成果奖2021年自贡市推荐项目-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