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文件
自教所[2008]字第25号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统一规范全市中学各年级期末统一检测和
高三诊断性考试考号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普通高中、市属初中:
由于原市属学校的调整,结合我市高中学生新的学籍号(毕业会考考号)的使用,为了确保我市各中学参加全市高三诊断性考试和期末统一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各中学参加高三诊断性考试和其它各年级期末统一检测的考号设置进行调整,启用新的9位数考号,请各校按此考号设置的规定准确编号,从2008年6月开始严格执行新的考号。现将考号的编排规则和确定的新代码通知如下:
一、 编排规则:
高中年级:毕业年份(1位)+实验班及应往届代码(1位)+文理学科代码(1位)+学校代码(2位)+学生编号(4位)共9位数组成,设置按从左至右的顺序。其中:毕业年份(1位)为学生毕业时年份的最后一位;实验班及应往届代码(1位):实验班学生代码为“5”,平行班应届学生代码为“0”,平行班往届学生代码为“9”;文理学科代码(1位):文科代码为“0”,理科代码为“5”,非文理学科分类的(义教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和未分科的高一年级)代码为“9”;学校代码(2位)参照市教育局自教函〔2008〕85号文件有关学校代码的设置的文件(代码见下页);学生编号(4位)由学校确定(按顺序编号)。
原文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