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含中职)、
幼儿园市级公开课认定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基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市直属学校:
为充分发挥教研部门研究、指导、服务的功能,遵循教育规律,打造高效课堂,持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经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决定,进一步规范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指导下的市级公开课认定。具体如下:
一、市级公开课类别
(一)集体活动中的公开课
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教研机构和市教科所组织的各级各类学科(专业)集体活动,如省市名师工作室活动、课堂教学改革展示活动、教师技能展示活动、调研活动、课题研究活动、教学研讨活动、优质课展评、送教活动、教师技能大赛、在线教学等。活动中有市教科所该学科(专业)教研员参与指导的随堂课、线上课等。
(二)教师个人申报的公开课
教师本人自愿申请承担的市级公开课教学活动。
二、市级公开课认定
(一)集体活动中的公开课
此类公开课直接认定,并由相关学科教研员登记备案后颁发市级公开课证书。
(二)教师个人申报的公开课
此类公开课,须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1.申报
(1)申报人需在校级或区县级公开课的基础上,方可申报市级公开课。
(2)申报人向学校申报,填写《自贡市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市级公开课申请表》(见附件),学校研究同意后,由分管干部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3)学校向区县教研部门申报,区县教研部门研究同意后,由主管干部签字并盖教研部门公章后,由区县学科教研员报送市教科所相关学科教研员。市直属学校由教研组长或分管领导报送。
(4)完成以上申报程序后的市级公开课申请表,每学期第三周前交给市教科所相应学科教研员。
2.审批
市级学科教研员将本学科公开课申请表于每学期第四周前汇总交分管所领导审批,统一登记备案。
3.公示
每学期第五周前,由市教科所办公室在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学科教研”栏目集中统一公示本学期提交申请并审批通过的教师名单及公开课内容。
4.认定
市教科所安排相关学科教研员组织区县教研员及至少三所学校的教师实地听课,讨论交流。认定为市级公开课,颁发市级公开课证书。
附件:自贡市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市级公开课申请表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2年2月25日
附件:
自贡市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市级公开课申请表
授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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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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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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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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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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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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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或区县级公开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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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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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教研室(基教中心、教师进修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须学校、区县教研室(基教中心、教师进修校)、市教科所盖章后各留一份存档。
相关附件下载: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市级公开课认定的通知 (自教所发﹝2022﹞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