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贡市第六届中、小学音乐教师
基本功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高新社发局、直属中学: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音乐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川教所[2008]7号文件的要求,举行自贡市第六届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大赛(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学校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现将比赛细则转发如下:
一、参赛对象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三年以上教龄(2005年9月1日前任教)的中小学在岗在职音乐、美术专兼职教师。
二、比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音乐
1.音乐欣赏常识与音乐教育理论。现场听录音答题,音乐教育理论笔试内容依据《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时间120分钟。
2.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不得用通俗唱法),自备伴奏带或钢琴伴奏(钢琴伴奏必须是本市参赛的选手),限时6分钟以内。
3.键盘(限钢琴或手风琴)。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限时6分钟以内。
4.自弹自唱:根据指定的歌曲,边演唱边用钢琴作即兴伴奏。
5.合唱指挥:根据指定的合唱曲目,指挥由两架钢琴代表的合唱队。
6.器乐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乐器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中小学课堂教学乐器(竖笛、口琴),乐器自备,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可用伴奏带,服装和伴奏带均自备。
三、参赛办法:
1.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参赛。每个区、县、高新社发局可报小学3-4名、初中可报1-2名、高中可报1-2名、直属中学直接参加市里的决赛。
2.本次比赛除全能外,各校音乐老师均可参加单项比赛,只评市级奖。
3.各参赛选手和领队,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见附表),并加盖选送单位的公章,于2008年5月15日前上报。过时未报参赛登记表作弃权处理。
音乐参赛登记表报: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地址:自贡市教育局408室,邮编643000,电话:08138125772 手机:13018188986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0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