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话等级证书发放管理,经研究,决定将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有关事项做如下调整,请各位考生遵照执行。
一、领取证书对象
在自贡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报名、测试成功的考生。
二、领取证书时间
(一)自2019年12月1日起,自贡市语委办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时间固定为每周星期三(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其余时间不办理此业务。
(二)2019年9月以前的考生,务必于2019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以前来领取本人证书。上述考生如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一律视为放弃处理,我办不承担其证书保管义务。
三、领证地点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自流井区汇兴路2号,毛家坝)410室,联系电话:8125788,13890099172。
四、领证要求
(一)本人领取等级证书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
(二)委托他人代领等级证书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写清楚《委托书》并签名确认);
3.《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
(三)学校(或单位)集体报名的考生,由报名负责人统一代领。
(四)为方便查找证书,请各考生自行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www.cltt.org)通过“查分验证”,把考生的“考试日期、证书编号”这两项重要信息告知工作人员。
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