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举行2019年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优秀成果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科室(基教中心、教师进修校),市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精神,总结推广我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优秀成果,推动全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效实施,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1月举办自贡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展评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展评时间
2019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二、展评主题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四大活动方式中的考察探究(如野外考察、社会调查、研学旅行等)或设计制作(如动漫制作、编程、陶艺创作或“自贡小三绝”制作等)活动,任选其一。
三、展评内容和形式
(一)展评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四大活动方式之考察探究或设计制作的优秀活动案例。
(二)展评形式
分为现场陈述和评委问辨两个环节,陈述时间为12分钟(指导教师3分钟,学生为9分钟),问辩时间为3分钟,共计15分钟,每支代表队的每位学生都要发言。陈述内容包含活动的主题、过程、成果及反思收获等。
四、展评材料
(一)每支代表队需提交1份教学设计(电子版),并在标题下注明所选择主题类型。教学设计包括:活动背景、活动目标、重难点分析、活动过程(可配图)、活动总结及课后反思等,3000字以内。
(二)为使展示内容更生动直观,每支代表队需制作1份展示用PPT,展示活动过程的视频片段、活动照片或实物等。
五、展评办法
(一)请各县(区)教科室(基教中心、教师进修校)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初评活动,择优推荐小学、中学(初中或高中)各2支代表队参加市级展评活动。市直属学校可择推荐1支代表队参加市级展评活动。
(二)参加展评对象为小学3-6年级学生、初中1-2年级学生、高中1-2年级学生及指导教师,每支代表队由1名指导教师和3-5名学生组成。
(三)市级展评活动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附件1:2019年度自贡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展评活动评分标准为本次市级展评活动评分依据,可供各县(区)教研部门、市直属学校开展初评活动时作评审参考。
(二)请各县(区)教研部门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加盖有县(区)教研部门公章的初评活动通知、2019年度自贡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展评活动推荐表(详见附件2)上传至QQ邮箱:526364172@qq.com。
(三)联系人:杨吉敏,联系电话:8125788。
附件:1.2019年度自贡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展评活动评分标准
2.2019年度自贡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展评活动推荐表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9年9月23日
相关附件下载:
关于举行2019年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展评活动的通知201909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