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贡市第七届中小学美术教师教学
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直属中学: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美术教师的业务素质和美术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美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决定于2008年5月22、23日举行“自贡市第七届中小学美术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区县、直属中学认真做好该项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比赛实施细则转发如下:
一、参评对象: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三年以上教龄(2005年9月1日前任教)的中小学在职在岗美术专、兼职教师。
二、比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1、美术基本常识与美术教育理论。现场书面答题,内容依据《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稿),时间为120分钟。
2、设计制作。根据现场命题进行立体造型设计制作,工具、材料自备。提倡利用教师所在地乡土特色材料或废旧材料,所带材料不得预先做成具有造型意味的半成品。时间为180分钟。
3、色彩静物写生、水粉画、铅笔淡彩或钢笔淡彩等画种任选,除画纸(4开纸)外,其它工具材料自备。时间为180分钟。
4、动画短片。(形式方法不限,片长不得少于30秒),动画原始文档(Document)尺寸不得少于320×240(计量单位:像素),帧率每秒不少于12帧,其它属性设置不限。限用Macrmedia Flash Mx版本,一律保留原文件(文件扩展为*.fla)存储。不在影响动画效果的前提下,动画输出格式可以分别采用*.swf、*.exe或图像文件序列等格式。时间为180分钟。
5、水墨画创作。根据现场命题进行创作,除宣纸(4尺3开)外,其它工具材料自备,时间为180分钟。
6、以上五项内容,选手可选一项内容作为单项参加比赛,并设立单项奖。
三、参加办法
1、本次活动以区县、直属中学为单位组织参赛。每区、县可报小学美术教师6名,中学美术教师4名参赛。
2、各区县选派的参赛选手,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我所将对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选手和领队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见附表),并加盖选送单位的公章,登记表于2008年5月16日前上报,以邮戳为准,过时未报送参赛登记表作弃权处理。
四、评奖办法:
1、小学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2、中学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3、获小学组一等奖、中学组一等奖的选手,将推荐参加在绵阳举行的“四川省第六届中小学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
参赛登记表报: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汇兴路与毛家坝交汇处 邮编:643000 电话:0813-8125788 13890061252 联系人:缪陆伟。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08年2月27日
原通知附后: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