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语办函〔2018〕8号
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
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语委办)、高新区社事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8〕449号),2018年9月10日至16日是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现就自贡市开展第21届全国推普周活动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局(语委办)一定要重视本项工作,认真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语委相关工作要求,提前安排。
二、今年的推普周活动,要紧扣“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的宣传主题,结合各区(县)、学校实际,创新活动方式,组织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区(县)、相关部门要自觉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新时代治蜀兴川各项事业以及建设全国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和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等工作中来。
各区(县)教育局(语委办)要安排好推普周宣传画的张贴和推普周宣传视频的播放。宣传画由市语委办统筹下发,宣传视频将通过QQ邮箱发至各区(县)教育局(语委办)。
三、各区(县)教育局(语委办)要尽早计划、及时总结本届推普周宣传活动。活动方案请于9月7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含活动过程图片)请于9月30日前上报自贡市语委办。
联系人:杨吉敏,联系电话:8125788;电子邮箱:2395505777@qq.com。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
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
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
四川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川教函(2018) 44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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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2018】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