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文件
自教所【 2017 】 93 号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开展自贡市第三届微型课题优秀成果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部门、市直属学校:
为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及时总结微型课题研究成果,提高教育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自贡市第三届教育科研微型课题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申报评奖的成果必须是2017年1月立项的市级微型课题研究成果。
二、申报名额
本次评奖活动实行限额申报,各区县推荐指标如下:自流井区:47项,贡井区:42项,大安区:42项,沿滩区:43项,高新区:33项,荣县:49项,富顺县:63项。市直属学校按照本校市级立项课题总数的70%申报。每项成果申报以申请立项时的申请人为基础,申报不得超过3人;每人限报1项(含合作成果)。
三、申报程序
由各区县教研部门组织、受理教师的成果申报,初评后,择优、汇总排序向市教科所申报。市直属学校初评、择优、汇总排序后直接向自贡市教科所申报。
各区县教研部门、各直属学校须将参评的成果汇总排序,请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汇总表和相关申报材料交到市教科所理论室罗国咸老师处,过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要求
1. 成果申报者须填写《自贡市微型课题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附件1),纸质文档一式二份。
2. 成果材料:如:论文、调查报告、调研报告、教育叙事、教育案例、教育课例、经验总结等等,纸质文档一式二份。
3. 支撑材料:能充分佐证研究成果和研究效果的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4. 各区县和市直属学校须填写《自贡市微型课题优秀成果评奖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要同时报送纸质文档(一份)和电子文档。
五、成果评审
市教科所在各区县、学校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由市教科所颁发获奖证书。
联 系 人:陈 洪 罗国咸 邱邦龙
联系电话:8125776 8125785 8125771
附件1:
自贡市微型课题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doc
附件2:
自贡市微型课题优秀成果评奖汇总表.xls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