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教所〔2017〕16号
自贡市教科所关于举办第九届自贡市中小学
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音乐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音乐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质量,又根据省教科所关于《第九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通知要求研究决定:于2017年6月15、16日两天,在绿盛实验学校(南湖校区)举行自贡市第九届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请各区县认真准备,做好该项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比赛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三年以上教龄(2014年9月1日前任教)的中小学在岗在职音乐教师。
二、比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1.理论与鉴赏。现场听音响书面答题,内容包括基础音乐知识和能力、音乐教育理论、音乐鉴赏与相关文化,其中理论部分以《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为主要依据内容。笔试时间120分钟。
2.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不得用通俗唱法),自备伴奏带或钢琴伴奏,限时6分钟以内。
3.键盘(限钢琴或手风琴)。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限时6分钟以内。
4.自弹自唱与合唱指挥。(1)自弹自唱:赛前20分钟将指定的歌曲曲谱发给参赛选手,比赛时边演唱边用钢琴作即兴伴奏,自弹自唱成绩占60%;(2)合唱指挥:选手抽签之后,将指定的合唱曲谱及音响发给参赛选手,比赛时指挥录音音响,合唱指挥成绩占40%。
5.器乐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器乐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中小学课堂教学乐器(竖笛、口琴),乐器自备,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可用伴奏带,服装和伴奏带自备,限时6分钟以内。
三、参赛办法
1.以区县(直属学校)为单位组织参赛。每个区可报小学音乐2名,中学音乐1名。两县可报小学音乐3名,中学音乐2名,直属学校1名。
2.各区县选派的参赛教师,参加市上的比赛没有条件要求,也没有年龄限制。但参加省上比赛就必须要符合以上规定的条件,组委会要对各地选手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获奖资格。
3.各区县教师可参加单项比赛,不限制名额。
4.参赛教师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见附表),并加盖选送单位的公章,由各区县音乐教研员统一报送,登记表于2017年6月9日前上报,过时未报送参赛登记表作弃权处理。
(1)音乐参赛登记表报: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地址:汇兴路2号,邮编:643000,电话:0813—8125771、13018188986,联系人:李宏。
(2)活动期间产生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第九届自贡市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登记表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7年3月10日
自教所第九届音乐教师技能大赛.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