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文件
自教所〔2016〕48号
关于举办第一届自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高中组)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各直属高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进一步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质量,促进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总结和推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经验,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57号)要求,经研究,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举办第一届自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高中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一)选课范围
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生命·生态·安全》 “呵护心灵”板块;四川省普通高中试用教材《心理健康教育》(试用);校本自选课。
(二)授课对象
高一、高二年级学生,授课时间40分钟。
二、活动形式
(一)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分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区(县)教研室、各直属高中组织,具体形式自行确定;复赛由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采取借班现场授课的形式进行,并依据我所关于学科优质课展评获奖比例相关规定,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同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第五届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
(二)名额分配
各区县、各直属高中按名额(见附件1)选送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活动课展评(承办区县或直属高中多选送1名),同时选派骨干教师(数量见附件1)到赛场观摩学习。各区县、各直属高中应认真对待此次活动课展评活动,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推选出本地区、本校最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参赛。已获最近两届四川省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一等奖的选手,本次不再推荐。
三、活动时间
(一)初赛时间
6月中旬前为各区县、各直属高中初赛阶段,6月15日前请各区县、各直属高中推荐选手并将“第一届自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高中组)参评教师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gsjksclx @126.com,逾期视为放弃。
(二)复赛时间
复赛时间暂定为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参加本次展评活动的参会人员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和参评教师的教学设计(应含设计意图、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准备、授课对象、教学过程、课后反思等)电子版必须于2016年6月24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gsjksclx @126.com。(省级决赛时间预计为9月中下旬)
附件1:第一届自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高中组)参赛选手和其他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第一届自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高中组)
参会人员信息表
附件3:第一届自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高中
组)参评教师报名表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5月3日

自贡市教科所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印发10份

附原文件:
关于举办第一届自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高中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