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6年度四川省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区(县)教研室、直属学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6年度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区(县)、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要广泛动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认真撰写作品,积极申报参评。
二、通知要求参评优秀成果由自贡市教科所进行初审,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5月16 号将审核同意申报的优秀成果(务必遵循评选要求尤其是,尤其是严禁抄袭)统一报送市教科所,要求报送每项优秀成果打印稿一式三份、评审表打印稿一式两份,各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打包报送电子文本(优秀成果、评审表和汇总表)。市教科所组织评审,按照20%、30%、40%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选择优秀作品向省教科所推荐上报。
三、各区县、直属学校报送参评的成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且所报送的成果要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及农村学校,兼顾教案、论文和案例三个类别。
联系人:陈丽霞, 联系方式:8125786zgsjksclx@126.com
地址:自贡市教科所305室
附件: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6年度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3月16日
附原文件:
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6年度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