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文件
自教所【 2015 】44 号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开展自贡市第二届微型课题优秀成果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部门、市直属学校:
为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及时总结微型课题研究成果,提高教育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自贡市第二届教育科研微型课题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申报评奖的成果必须是2015年4月立项的市级微型课题研究成果。
二、申报名额
本次评奖活动实行限额申报,各区县推荐指标如下:自流井区:57项,贡井区:53项,大安区:49项,沿滩区:55项,高新区:42项,荣县:63项,富顺县:76项。市直属学校按照本校市级立项课题总数的70%申报。每项成果申报以申请立项时的申请人为基础,申报不得超过3人;每人限报1项(含合作成果)。
三、申报程序
由各区县教研部门组织、受理教师的成果申报,初评后,择优、汇总排序向市教科所申报。市直属学校初评、择优、汇总排序后直接向自贡市教科所申报。
各区县教研部门、各直属学校须将参评的成果汇总排序, 请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汇总表和相关申报材料交到市教科所理论室罗国咸老师处。
四、材料要求
成果申报者须填写《自贡市第二届微型课题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见附件1)及成果材料(如:论文、调查报告、调研报告、教育叙事、教育案例、教育课例、经验总结等等)纸质文档一式二份,提交支撑材料(能充分佐证研究成果和研究效果)纸质文档一式一份,汇总表要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
五、成果评审
市教科所在各区县、学校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由市教科所颁发获奖证书。
联 系 人:陈 洪 罗国咸 邱邦龙
联系电话:8125776 8125785 8125771
附件1:自贡市微型课题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附件2:自贡市微型课题优秀成果评奖汇总表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9月28日
附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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