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教科所关于举办第八届自贡市中小学音乐
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社事局、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艺术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四川省教科所关于举办第八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5月21——23日在自贡市高新区绿盛实验学校举行第八届自贡市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请各区、县、学校认真做好该项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比赛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年以上教龄(20113年9月1日前任教)的中小学在岗、在职专、兼职音乐教师。
二、 比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1.音乐欣赏常识与音乐教育理论。现场听音响书面答题,内容包括基础音乐知识和能力、音乐教育理论、音乐鉴赏与相关文化(理论部分以《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为主要依据内容),笔试时间120分钟。
2.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不得用通俗唱法),自备伴奏带或钢琴伴奏,限时6分钟以内。
3.键盘(限钢琴或手风琴)。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限时6分钟以内。
4.自弹自唱。赛前30分钟将指定的歌曲曲谱发给参赛选手,比赛时必须按规定的调弹奏,配奏要与歌曲的风格相符,弹与唱配合要默契。
5.合唱指挥:按指定的合唱曲谱及音响参赛,比赛时指挥录音音响,合唱指挥的进出场、基本手势、起句、收句,乐曲的高潮都要表现出来。
5.器乐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器乐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中小学课堂教学乐器(竖笛、口琴),乐器自备,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可用伴奏带,服装和伴奏带自备,限时6分钟以内。
三、 参赛办法
1.以区、县、学校为单位组织参赛。每个区、县可报中、小学音乐教师各5名,直属学校可报中、小学音乐教师各1名。
2.各区、县、学校按规定选拔教师参赛,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获奖资格。
3.参评教师以区、县、学校为单位填写登记表(见附表),并加盖选送单位的公章,由区、县教研员和学校统一报送,登记表于2014年4月30日前上报。
4.各单位老师还可参加单项比赛。
联系人李宏老师:QQ:1019513765。
新浪邮箱:lihong419999@sing.com。
电 话:18015708785、13018188986
四、比赛具体时间:
2014年5月21至23日
日期 |
比赛时间 |
比赛内容 |
2014年5月21日 |
上午9点 |
钢琴比赛 |
下午两点 |
即兴弹唱比赛 |
2014年5月22日 |
上午9点 |
合唱指挥比赛 |
下午两点 |
欣赏常识比赛 |
2014年5月23日 |
上午9点 |
舞蹈比赛 |
下午两点 |
声乐比赛 |
五、比赛具体地点:
绿盛实验学校新校区(川南农贸市场旁)。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