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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自贡市第一届微型课题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文件

 

   自教所函 2013 】字第57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开展自贡市第一届微型课题优秀成果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基教中心、进修校、教研室、市直属学校:

为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及时总结微型课题研究成果,提高教育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自贡市第一届教育科研微型课题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申报评奖的成果必须是20133月立项的市级微型课题研究成果,并且要有专家鉴定意见。专家鉴定意见区县的学校由区县教研部门组织鉴定,市直属学校由学校组织鉴定。

二、申报名额

本次评奖活动实行限额申报,各区县和学校推荐指标如下:自流井区:30项,贡井区:23项,大安区:26项,沿滩区:30项,高新区:20项,荣县:38项,富顺县:39项。市直属学校按照本校市级立项的总数的70%申报。每项成果申报以申请立项时的申请人为基础,申报不得超过3人;每人限报1项(含合作成果)。

三、申报程序

由各区县教研部门组织、受理教师的成果申报,初审后,择优、汇总排序向市教科所申报。市直属学校直接向自贡市教科所申报。

各区县教研部门、各直属学校须将参评的成果汇总排序,请于20131230日前,将汇总表和相关申报材料交到市教科所理论室罗国咸老师处。

四、材料要求

成果申报者须填写《自贡市第一届微型课题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见附件1)及成果材料(如:论文、调查报告、调研报告、教育叙事、教育案例、教育课例、经验总结等等)一式三份,提交支撑材料(能充分证明研究成果和效果)一式一份。汇总表要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

五、成果评审

市教科所在各区县、学校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评出一、二、三等奖,由市教科所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自贡市微型课题评选文件_附件.doc]

 

自贡市教科所

                                     2013年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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