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自语办〔2012〕1号
关于组织2012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
等级测试的通知
各市级有关部门,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有关窗口行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的精神,配合“推普周”活动、“经典诵读”活动的开展,逐步落实四川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综合评估工作,加快我市各级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进程,促进自贡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品位的提升,推动我市的普通话推广工作走向深入,尤其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窗口行业规范使用普通话,提高各相关行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满足相关行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持证上岗的要求,现将今年上半年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4月23日至4月27日
2.报名地点: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普通话测试站(自流井区富台山路8号,自贡市劳动技术教育中心院内。乘坐302路在富台山终点站下车)
二、收费事项和标准
测试费: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每人每次50元。教师凭本人工作证(教师证)每人每次30元;在校学生凭学生证每人每次25元。
培训费:50元。(考生自愿参加。培训内容:1.使受训者了解普通话测试的程序和要求,尽快地掌握普通话应试的基本技巧和方法;2.对受训人员进行针对性的辅导,纠错补缺使之尽快达到普通话测试的要求。培训时间为2天。)
如需教材,需另缴纳教材费25元,教材由省语委统一编写。
三、测试等级
二级甲等、乙等,三级甲等、乙等。
测试合格发给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四、报名时需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等),并交一张一寸近期电子相片,有条件的单位可集中统一报名。培训日期和地点、检测日期和地点由我办根据报名情况集中、统一安排。单位100人以上可单独组织培训和测试。
联系电话:2110952,8125766,2113423。
联系人:杨老师,詹老师,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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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廿八日
主题词:普通话 测试 通知
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