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贡市第七届中小学美术教师
基本功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基教中心: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美术教师的业务素质和美术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美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6月举办“自贡市第七届中小学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请各区、县认真做好该项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三年以上教龄(2008年9月1日前任教)的中小学在岗在职美术教师。
二、比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1.美术基本常识与美术教育理论。现场书面答题,内容依据《美术课程标准》。时间:120分钟。
2.设计制作。根据现场命题进行纸艺立体造型设计制作,工具、材料自备。所带材料不得预先做成具有造型意味的半成品。时间:180分钟。
3.色彩静物写生。水粉画、水彩画、铅笔淡彩或钢笔淡彩等画种任选,除画纸(4开画纸)外,其它工具材料自备。时间:180分钟。
4.动画短片。(形式方法不限,片长不得少于30秒),动画原始文档(Document)尺寸不得少于320×240(计量单位:像素),帧率每秒不少于12帧,其他属性设置不限,限用Macromedia Flash MX版本。一律保留原文件(文件扩展名为*.fla)存储。在不影响动画效果的前提下,动画输出格式可以分别采用*.swf 、*.avi、*.exe或图像文件序列等格式。时间:180分钟。
5.水墨画创作。根据现场命题进行创作,除宣纸(4尺3开)外,其他工具材料自备,时间:180分钟。
三、参赛办法
1.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参赛。每个区、县可报小学美术教师2名,中学美术教师1名。
2.各区、县选派的参评教师,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获奖资格。
3.参评教师和领队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见附表),并加盖选送单位的公章,由各区、县教研员统一报送,《登记表》于2011年6月12前上报,以邮戳为准,过时未报送参赛《登记表》作弃权处理。
4.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奖办法
1、组织我市部分美术专家作评委。
2、奖项设为一、二、三等奖,获一等奖排名第一者将被推荐代表自贡参加“四川省第七届中小学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
3、本届比赛同时设立单项奖,只参加单项奖评选者不能作为参加省比赛的被推荐人。
美术参赛登记表报: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号,邮编:643000,电话:0813-8125788、13890061252,18990001252 联系人:缪陆伟。
附:自贡市第七届中小学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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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