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0年自贡市幼教教师声乐比赛的
通 知
为了加强我市幼教教师专业技能水平,促进幼教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我市幼儿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12月24日举行全市幼儿教师声乐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0年12月24日
赛程安排:8:10报到,8:20抽签,
8:30准时开始。
二、比赛地点:富顺县西湖幼儿园
三、比赛规则:
1、参赛对象:全市公、民办幼教教师,由各区县选拔推荐。
2、参赛内容:中外优秀声乐作品。
3、参赛形式:①、独唱(自选一首参赛曲目,伴奏自备,一律用cd格式光盘)、②、现场抽唱一首少儿歌曲(清唱)。
4、参赛时间:独唱歌曲不超过4分钟。现场抽唱歌曲为简单、短小的少儿歌曲,抽签后准备5分钟再演唱。
四、比赛评奖:
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音乐专家担任评委。评委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附:
声乐比赛评分标准(100分)
一、演唱基础(40分)
(1)正确把握音准和节奏;
(2)音色统一,气息流畅;
(3)吐字咬字清晰准确。
二、演唱技巧(40分)
(1)正确把握歌曲的风格;
(2)正确理解和处理歌曲;
(3)正确表现歌曲的思想感情。
三、歌曲难易程度(10分)
难(10分)、中(7分)、易(4分)。
四、演唱效果(10分)
台风、形象、气质、感染力等。
现场抽唱评分标准(10分)
1、音准、节奏、速度准确;
2、演唱流畅完整;
3、正确把握歌曲的情绪、风格。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