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文件
自教所[2010]字第25号
关于开展自贡市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开设情况调查的
通 知
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发局、直属学校:
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方案(修订)》(川教[2009]8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育教学的通知》(川教[2009]218号)要求,从2009年秋季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开始使用地方课程教材。为了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促进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准确把握我市地方课程实施情况,经市教育局同意,决定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开设情况进行调查。
地方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家课程的重要补充,承担着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与个性发展的重任。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地方课程设置的重要意义,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上,如实填写《调查表》(见附件),确保本次调查的准确性、真实性。本次调查数据不对学校进行评价,仅用作我市基础教育相关工作的决策依据。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统筹安排,各学校要及时填写相关内容,务必于9月15日前将《调查表》交回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202室),并将电子文档发至526364172@qq.com。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自贡市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开设情况调查表.doc]
二0一0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开展 地方课程调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