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中小学班主任能力建设
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各直属学校、各区县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和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普通中小学开展中小学班主任能力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主题范围与形式
参评成果需紧密围绕班主任能力建设的目标、措施、效果、评价等进行选题。
提倡并鼓励教育行政、研究部门或学校围绕班主任能力建设的改革措施、改革效果及评价进行选题,尤其提倡调查研究和区域间的比较研究;教师重点针对班主任能力建设的个案进行深度分析,总结经验或教训。
参评成果可以是调查报告、研究论文、经验总结、教育叙事、个案分析等。
二、参评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者、各级教研部门、班主任等。
三、其它要求
1.真实性:请各市州认真总结学校班主任工作和班集体建设的成功经验,反思、梳理并提升,充分体现学校德育教育和班级管理工作的真实性、科学性、新颖性,并在报出单位就成果的权属进行公示。严禁抄袭,一旦发现,将进行通报批评。
2.字数:调查报告、研究论文控制在3000-6000字,经验总结、教育叙事、个案分析控制在2500-4000字。
3.署名:参与了成果选题和设计、资料分析和解释以及起草或修改成果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的才可列为作者;仅对成果进行一般管理或是参与收集资料的不宜列为作者。调研报告署名作者原则上不超过5人,其它成果署名作者原则上不超过2人。
4.报送:市直属学校、教研室对参评成果进行初评后,于2010年5月20日前,按照直属学校各1篇、区县教研室各1篇的数量要求,连同推荐表(见附件)一并报送自贡市教科所。由市教科所进行评审后统一报送省教科所。省评审组只接受市、州教科所报送的成果,个人报送无效。
报送时,须交纸制文档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892109361@qq.com
联系人: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邱邦龙
电 话:0813—8125771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四川省中小学班主任能力建设优秀成果推荐表.doc]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中小学 班主任 能力建设 成果评选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