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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05年11月04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supervisor 点击:

 

 

 

 

 

 

 

 

四川省自贡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自贡市教育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使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实施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必须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服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凡自贡市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所承担的经自贡市教科所审核,并报自贡市教育局批准立项的市级教育科研课题。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理论室负责解释、修改。

. 管理体制

第四条  课题的分级管理

国家级、省级课题由省、市、区(县)和学校四级共管。市级课题由市教科所、区(县)教研室和学校三级共同管理。

第五条  各级管理单位及职能职责

1.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负责国家级、省级课题的申报、管理以及推荐申报奖励的工作。负责制定并定期公布自贡市教育科研课题指南;审定市级课题的立项研究方案、阶段评估与结题验收、评审鉴定;对研究过程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学术信息交流;培训研究人员;开展教育咨询服务和教育理论普及工作;推广普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负责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工作。

2. 区(县)教研室

与市教科所共同管理省、市级课题,具体负责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帮助学校或课题组解决研究中的问题,并定期或不定期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负责审定本区(县)内县级课题研究方案,组织学术信息交流,培训研究人员,对本区(县)内县级课题成果进行验收、评审鉴定,并将评审鉴定结果报市教科所备案。

3. 学校

负责本校校级课题研究方案的审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对校内各级课题的经常性管理工作,提供课题研究必须的实验设施和经费,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保证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

4. 课题组

课题组应推选出课题负责人(不能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课题的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该是具体负责该课题的实际主持、指导和参与研究的教师或学校领导;课题组负责本课题研究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研究过程中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种报告的撰写,各研究阶段成果小结和结题成果总结上报等。

. 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

第六条  申报的基本条件

1. 根据有关原则选择的研究课题,研究内容符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者所在单位具有相应研究条件,研究者具有完成研究活动能力的,均可逐级申报立项。

2. 区县教研室,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中学,可申报三项市级课题,如已有市级以上课题正在研究的单位,可申报二项。其他学校、幼儿园,可申报二项市级课题,如已有市级以上课题正在研究的单位,可申报一项。

第七条  申报的基本程序

1. 市级课题的申报由课题研究者拟出研究方案(包括研究目的、方法、步骤、周期、成果形式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对策等),所在单位审核,填写《自贡市教育局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并签署意见后逐级上报到市教科所(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科所),市教科所审定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2. 课题研究者如涉及多个单位,则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按上述程序申报,其他单位不再重复申报。

3. 没有完成原有研究课题的研究者,暂不申报新的研究课题。

第八条  申报时限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由自贡市教科所理论室组织每两年一次市级课题立项申报审批,受理申报时间为双数年的11日到431日,过期不再受理,9月份公布本次审批通过的市级课题。

. 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审批

第九条  课题立项审批原则

1. 必要性原则:课题研究应该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密切联系,有利于促进自贡市教育改革和发展。

2. 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者已经具备或经过努力可以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能力和条件,制定的研究方案系统、完整、切实可行。

3. 科学性原则:拟定开展研究的课题,已具有科学的实践基础和基本的理论依据。

4. 创新性原则:课题内容是他人未解决或未完全解决的问题,而不是重复别人的研究,不排除在新的领域开展推广实验研究。

. 教育科研课题的开题论证

第十条  课题自批准立项起2个月内应进行开题论证,其目的是充分论证课题研究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增强计划性和目的性。

对课题立项后2个月内未开题的,由市教科所理论室提醒课题所在单位,限期开题;如果3个月内仍未开题,应作为自动放弃立项处理,并通报有关单位,以后两年内课题所在单位不得申报市级以上的课题。

第十一条  开题论证会前课题组应准备好开题报告及有关材料,开题报告提前一周送到市教科所理论室。开题论证会由市教科所理论室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参加并主持,课题组全体成员参加,课题所在单位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 教育科研课题的阶段总结

第十二条  课题组每年930日前向市教科所理论室报送《年度报表》,并在课题研究周期中,至少有一次阶段总结会议。

. 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

第十三条  结题条件

1. 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原定的研究目标已经实现;

2. 课题研究主体报告已完成;

3. 反映课题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的资料已整理齐全。

第十四条  结题鉴定

1. 市教科所理论室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会议鉴定或书面鉴定。专家鉴定组一般由5 ~ 9人组成,成员包括教育理论工作者、教研员、专业教师等。

2. 专家鉴定组成员应本着科学精神,对课题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填写好《个人鉴定意见表》和《成果鉴定书》。

3. 申请结题验收鉴定的有关报告、技术文件,应在验收鉴定之前两周送达市教科所理论室,鉴定会会期一般为一天。

4. 申请鉴定的成果,应报送下列材料:

《研究报告》、《工作报告》(工作重要过程报告)、《检测报告表》、《成果鉴定书》、有关专著及成果支撑材料。

5. 对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者,不予结题:

无年度报表,无阶段总结报告的项目;

研究工作中断半年以上的项目;

主研者变动而使研究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项目;

有重大弄虚作假的项目;

规定结题时间未结题,拖延时间达3个月以上的项目。

. 教育科研课题的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  档案管理是研究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课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课题单位的领导应督促课题组做好课题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的质量将作为优秀成果评选表彰条件之一。

建档保存中的重要资料:

1. 计划选题:立项申请报告、查新报告、实验研究方案、开题报告等。

2. 研究过程:各项原始记录、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资料性照片、音像资料、各阶段研究计划,教育教学效果测查、评价记录、阶段性总结或成果报告等。

3. 成果鉴定:结题申请书、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检测报告表、成果鉴定书、论文、专著、成果集、评审鉴定会议记录等。

4. 成果推广:成果推广应用计划、总结、各方面信息反馈资料等。

5. 证书文件:立项审批文件、课题成果获奖文章、奖状、证书等

6. 其他:与本课题相关的参考文献、理论学习资料等。

. 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第十六条  推荐已经结题的市级、县级和校级课题研究成果申报“自贡市教研成果奖”。

 

 

                                                     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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